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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7月18日,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浙江富润(600070)投资者索赔案已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,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。
2022年11月1日,浙江富润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,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富润存在以下问题:(浙江富润维权入口)
2020年、2021年浙江富润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与侠客行(上海)广告有限公司等供应商及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、西藏蓝韵广告有限公司、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客户之间的循环交易,虚增2020年、2021年的营业收入,导致2020年、2021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。
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,根据证券法规定以及前述违规事实,在2021年4月27日到2022年11月1日之间买入浙江富润股票,并且在2022年11月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如果存在损失,目前已可发起索赔。
(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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